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集体聚餐单位从即日起恢复正常营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体聚餐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测温登记、清洁消毒、定期通风、垃圾处置、员工健康管理等防控机制,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集体聚餐单位从业人员要着装规范,佩戴口罩,持健康证明上岗。体温超过37.3℃以上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经营活动。
三、集体聚餐单位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对场所环境、公共设施、桌椅以及餐饮用具等做好清洁消毒,如实做好记录。
四、集体聚餐单位要设专岗落实疫情防控“三宝”,监督消费者进店执行带口罩+测体温+扫“龙江健康码”的防控措施,对聚餐主办方进行实名登记。
五、集体聚餐单位要严控就餐人数,确保就餐人数不超过接待能力的50%,做到分散就餐,保持适当的间距。
六、集体聚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制作加工野生动物,严禁加工制作鲜黄花菜、豆角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加工制作生食海产品,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坚持文明用餐,为消费者提供公勺公筷,倡导文明就餐新风尚。
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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