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保存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认真普查、筛选,市政府决定将肇东市“革命烈士纪念碑”和“公园水塔”列为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联动机制,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坚决抵制拆毁、破坏历史建筑行为,切实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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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保存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认真普查、筛选,市政府决定将肇东市“革命烈士纪念碑”和“公园水塔”列为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联动机制,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坚决抵制拆毁、破坏历史建筑行为,切实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