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上级公安交管机关批准,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或重新启动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所处位置予以公告。
新增或重新启动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监控设备点位:
1.正阳大街与园林路交叉口(正阳十七道街交叉口)
2.正阳大街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广播电视台中心)
3.正阳大街与南环路交叉口(正阳大街与转盘道交叉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肇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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