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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II级(橙色)预警的通告

2022-04-24 11:14:48

来源:肇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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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大气自动监控站监测,目前我市出现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浓度为450微克/立方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肇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4月23日15时启动肇东市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各乡镇(办事处)应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巡检,发现火点立即予以灭火管控,杜绝秸秆焚烧。

2.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运动或者作业的人群需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4.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5.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1.列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

2.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砂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的执法检查频次。

3.供暖期虽已结束,仍然提供供热服务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减少排放。

4.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及规范、标准中明确工艺、工序不宜中断施工的工程外,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

5.提升对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路检路查力度。

6.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

7.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市区内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8.提升对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执法检查频次。

9.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10.加大对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肇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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