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领域突出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救命钱”,按照绥化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肇东市纪委监委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年底,在全市开展医保基金专项监督工作,现将监督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监督内容
1.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上级决策部署政治站位不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数据情况造假,医保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现问题未依法依规移送或查处,造成重大欺诈骗保案件发生等问题。
3.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不制定不执行决定、审批、拨付流程,医保办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4.监管人员为被监管单位通风报信,内外勾结、伙同他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
5.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等问题。
6.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敷衍搪塞、监督管理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7.滞留拖欠、隐藏转移、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医保基金等问题。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核销执行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问题。
9.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作保,虚假缴费等问题。
10.其他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肇东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55-7784322
来信举报:邮寄肇东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来访举报:市纪委监委来访举报中心
网络举 报: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zhaodongshi/
中共肇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肇 东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4月8日